各学院(部)、研究所、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市科协面向全市实施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设置
2026年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分为A类项目和B类项目两类(申报环节不区分),其中A类项目为市科协经费资助项目,B类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无市科协经费资助。A类、B类项目除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外,其余要求均相同。
(二)项目研究范围
项目研究内容包含基础研究和工程应用两大类,具体包括:数理化与交叉学科,地球科学,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与中医药,农林,制造业与材料,电工、电子与信息技术,交通与基建,能源、化工与环境等研究方向。
(三)资助经费
A类项目每个资助1万元,B类无经费资助。
(四)项目执行周期
2026年7月1日-2028年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限项要求
西安市科协2026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推荐上报5项。
(二)申请人条件
1.年龄33岁以下在西安工作的男性科技人员[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年龄35岁以下在西安工作的女性科技人员[199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4.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工程应用研究的经历;
5.已经或正在承担中、省、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
6.已获学校推荐申报2026年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三)诚信要求
为杜绝课题研究中“多头申报”、“重复立项”问题,请申请人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与已申报课题重复:本次申报课题名称及核心内容,不得与本人已提交但未明确获批的课题重复;
2.不得与已获批课题重复:不得与本人已获批的纵、横向课题重复;已结题课题的后续研究需在申报书中说明衔接关系;
3.不得与申报中或获批的校级课题重复,需是相关研究的拓展与延续;
4.核查发现违规的,将追究项目申报人责任,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将纳入科研诚信档案。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在申报前务必仔细核对自身在研及已申报项目情况,各二级单位也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把关。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认真阅读《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推荐途径选择“高校科协”,不得多途径申报。申报人在申请材料中必须明确是否接受立项为B类项目(自筹经费)。
(二)二级单位初审
各二级单位对项目申请人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初评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校级评审
科技处组织校级评审,按限额指标择优推荐上报。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初审材料报送(电子版)
1.《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
2.《西安医学院科研项目申请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版扫描件)(附件4);
3.《西安市科协2026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及excel版)(附件5);
4.关于2026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被托举人初评推荐工作的报告(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及word版)(附件6)。
以上材料,各二级单位统一于5月12日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计划管理科邮箱kjjhgl@xiyi.edu.cn。文件命名方式如下:申报书命名为“姓名-题目”、承诺书命名为“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申报信息简表命名为“XX二级单位-2026年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信息简表”、评审工作报告命名为“XX二级单位-初评工作报告”。
(二)系统填报申报书
校级评审通过后,拟推荐人进入西安科技工作者服务网--“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网页右下角),进行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于5月1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本次项目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系统保留申报书下载打印功能。
五、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王琪 李一杨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黄老师,(0510)85229289,13814271166。
附件:1.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2.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3.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书
4.西安医学院科研项目申请诚信承诺书
5.西安市科协2026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
6.关于2026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被托举人初评推荐工作的报告
科技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