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所、附属医院: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5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6年3月1日开始,3月18日16时截止。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添加人员Excel模板》(附件1),各二级单位统一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新增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科技处计划管理科邮箱kjjhgl@xiyi.edu.cn,科技处统一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8.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9.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0.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动物实验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1.各二级单位应注重项目申请质量,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各附属医院项目申请依托单位均应填写为西安医学院。
2.各二级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确认,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四)工作安排
本年度基金申报时间为:1月15日—3月18日。
1.标书打磨
时间:1月15日—2月27日
工作内容:
二级单位及科技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协助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的修改、打磨。
2.提交伦理审查申请,开展第一轮形式审查
时间:2月28日-3月3日
工作内容:
(1)申请人从系统导出项目申报书初稿,打印提交至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对照《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2)完成第一轮形式审查。
(2)涉及动物实验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申请人需填写并提交《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4),二级单位(附属医院除外)审核后报送科技处计划管理科,科技处提交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组织伦理审查。附属医院申请项目的伦理审查原则上在各附属医院进行。
3.第二轮形式审查
时间:3月4日-3月6日
工作内容:
科技处组织二级单位相关人员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交叉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每份项目申报书至少审查两遍。
4.返回伦理审查批件,项目申请人完成申报书修改及提交
时间:3月10日前
工作内容:科技处下发申请通过的伦理审查批件;项目申请人按照第二轮形式审查意见完成修改,上传伦理审查批件,完成申报书系统提交,二级单位对照完成系统审核后提交学校;提交后申请人要随时关注系统变化和修改意见,如有再次退回的情况须尽快完成修改提交。
5.终审及汇总报送
时间:3月10日--3月18日
工作内容:
(1)科技处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系统最后审核,合格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查。
(2)科技处完成上报公函办理,制作汇总表等相关工作,将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统一上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报送:
2026年3月3日前须报送:
1.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版《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所有申报项目提交系统导出已完成第一次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书一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2)一份(经个人签字、二级单位签字盖章)。
3.涉及动物实验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还需提交《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4)一份并附支撑材料。
材料领取:
2026年3月9日涉及动物实验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领取《西安医学院医学伦理审查批件》
重要提醒:为了不影响全校整体上报工作,请各二级单位及申报人务必按时间节点提交各类项目申请材料。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包干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资产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严格按照决算日期(以12月31日为决算截止日,项目指南明确规定其他截止日的除外)填报支出金额,在决算日之后发生的支出填报在结余资金部分,不得出现决算数据与账目支出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且转拨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获批准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5.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工作安排
1.系统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应在2026年2月4日前完成项目结题系统提交。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系统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不含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检查签字无误提交二级单位统一于2026年3月3日前报送科技处计划管理科(行政楼505办公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成果报告,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三)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中论文、著作、专利等研究成果的署名、排序和贡献应真实、准确。
(四)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五)《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四、咨询与联系
(一)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 https://kd.nsfc.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https://oar.nsfc.cn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琪 李一杨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62317474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添加人员Excel模板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自查表
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伦理审查申请表
5.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青C模板
科技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