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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部署任务,充分发挥我省红色文化资源优势,系统挖掘整理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文献史料,深入研究阐释其发展脉络、历史成果与基本经验,不断探索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内在规律,为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供实践指导,助力陕西文化强省建设,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2025年陕西省社科基金“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选题
1.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文献整理与研究
2.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宣传部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
3.延安时期革命文艺史料的挖掘、整理与研究
4.延安时期党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
5.延安时期党的宣传话语与文风研究
6.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运行机制研究
7.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载体研究
8.延安时期党领导意识形态斗争的策略及经验启示研究
9.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历史经验与启示研究
10.延安时期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宣传实践研究
11.延安时期陕北地方文化与革命宣传的融合实践研究
12.延安时期党的文化领导权建设研究
13.延安时期党的文化思想发展史研究
14.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国际形象宣传研究
15.延安时期马列著作的翻译与宣传研究
16.延安时期党的新闻出版工作研究
17.延安时期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8.延安时期党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历史经验与启示研究
19.延安时期党领导乡村移风易俗的历史考察与经验启示研究
20.延安时期宣传干部的选拔培养机制与政治素养提升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二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2.凡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报人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此次专项所列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人在不更改研究主题与方向的前提下,可对题目进行细化。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项目立项、经费资助及结项
1.延安精神研究中心与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2.第1至4选题列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其余选题为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或专著(不少于8万字),研究报告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著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阶段性成果形式为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且须标注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4.省社科办对项目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五、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从陕西宣传网(https://www.sxxc.gov.cn/)下载。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2025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后,方可上报。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汇总表》。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纸质材料提交要求:申报时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文本1份、《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5份、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
5.电子版材料须刻录光盘,光盘内容包含:(1)申请书;(2)课题论证活页;(3)申报材料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也同时需要发送至科技处邮箱:xayxyxbbjb@163.com。
6.请各二级单位于12月2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光盘随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并同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为杜绝课题研究中“ 多头申报 ” 、“重复立项 ” 问题,请 申请人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与已申报课题重复:本次申报课题名称及核心内容,不得与本人已提交但未明确获批的课题重复;
2.不得与已获批课题重复:不得与本人已获批的纵、横向课题重复;已结题课题的后续研究需在申报书中说明衔接关系。
3.核查发现违规的,将追究项目申报人责任,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将纳入科研诚信档案。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在申报前务必仔细核对自身在研及已申报项目情况,各二级单位也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把关。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李妮 苏永浩
联系电话:029-86177506
附件:1.2025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2.2025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究”专项项目论证活页
3.2025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时期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4.西安医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意识形态审查表
5.西安医学院项目申请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技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