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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医学院2025年度本科生发表科研论文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11-24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全面掌握我校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实践成果,规范科研成果管理,给本科教学评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合规依据,根据《西安医学院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本科生发表科研论文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统计时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已正式发表见刊的科研论文。

(二)统计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本科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师为第一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医学院发表的科研论文(不含教学类论文、课程论文及毕业论文)。

(三)成果类别

SCI、SSCI、CSCD、CSSCI、EI(JA)、北大中文核心、科技核心、普刊。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必备材料

论文全文PDF版(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国际期刊需包含收录检索页面);

论文收录/检索证明(SCI、SSCI、EI(JA)等国际期刊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扫描件,检索证明必须包含期刊分区);

《西安医学院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论文统计表》(见附件1,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漏项)。

(二)材料规范

文件命名规则:

论文全文:学号-姓名-学院-论文题目-全文(例:20220101001-张三-XX研究-全文);

收录证明:学号-姓名-学院-论文题目-收录证明(例:20220101001-张三-XX研究-收录证明);

统计表:学院-班级-论文统计(例:药学院-2022级药学1班-论文统计)。

材料格式要求:所有电子材料需清晰可辨,PDF文件无加密限制;多人合作论文由第一作者统一提交,在统计表中注明所有参与本科生信息,避免重复申报。

学术规范要求:所有提交论文严禁伪造、篡改发表信息及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统计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三、报送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流程

学生申报:学生按要求整理材料,于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审核:各学院组织专人审核材料真实性、规范性,汇总形成《XX学院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论文统计汇总表》(见附件 2);

学校汇总:各学院统一将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完成最终统计备案。

(二)时间节点

二级学院提交至科技处:2025年12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方式

电子材料:各学院将班级汇总材料压缩包(命名:学院-2025本科生科研论文统计)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cgglk@163.com;

纸质材料:《学院统计汇总表》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处507办公室。

四、论文认定说明

1、本次科研论文只统计我校本科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师为第一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医学院。

2、CSSCI、CSCD、《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等期刊,以论文发表之时实施版本为准。

3、SCI收录期刊采取中科院分区(升级版)予以认定;SSCI收录期刊采取JCR分区予以认定,论文等级以发表当年的情况认定。

4、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简讯、报道、会议报告、在线发表(预出版)、未被检索的外文期刊(会议)、书评、补白、札记、随笔、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收录期刊、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预警期刊等。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回整改。

2、请所有符合本次统计条件论文的通讯作者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论文信息。

3、科技处不受理学生个人申报,必须通过学院统一审核、报送。

4、统计结果将作为本科生论文奖励、优先申报科研项目等重要依据,学生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025年11月30日后发表的论文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范秀丽 郭丹 联系电话:029-86168705

附件:1、《西安医学院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论文统计表》

      2、《XX 学院 2025 年度本科生科研论文统计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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