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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榆林市社科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09-18   点击数:

相关学院:

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工作计划,现就2025年度榆林市社科研究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所需材料

1.结项审批书。结项审批书须胶订成册,一式一份(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装订顺序为:

结项审批书封面;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表》;

结项报告查重报告(不得高于20%,查重报告首页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属二级单位公章,并需本学院主管科研领导签字);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文件、立项证书(复印件);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结项报告全文(3万字左右);结项成果摘要,简述主要观点、创新内容、社会影响等(5000字左右);

发表或成果转化情况。已发表的需提交论文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和正文页;已转化的需提交获奖、采纳等印证材料(印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的签批件(复印件)或主要观点被应用的文件、通知、规划等正式文件(复印件));外文提交相应的中文概要说明,并划出标注字样)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排版格式详见陕西社科网-业务系统-资料下载栏目(http://www.sxsskw.org.cn/zlxz2/)。填报完成并经二级单位审核后,填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报送清单》盖章后统一报送。

2.材料电子版所有结题相关材料一并打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xayxyxbbjb@163.com,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2025榆林市社科项目结题)。

3.结项常见问题须知

结项查重报告复制比的要求是针对于总复制比,即总复制比不得高于20%(若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低于20%,但总复制比高于20%,仍视为不符合查重要求),查重软件建议统一使用知网查重。

查重报告单中,篇名、作者信息必须是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空白或者调研报告 1”文章 1”这种不明确的信息视为无效)。

查重报告封面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后加盖所属二级单

位公章,并由本学院主管科研领导签字。

作为结项成果的论文须标注基金号,为方便审阅,请在附件材料中将基金号用铅笔划线标出。

成果形式及数量须与结项成果表及汇总表中所填写内容保持一致。

电子版材料按照纸质材料装订顺序分类打包,不要整体压缩到一个PDF文档内。

项目结题解读不再受理包括项目组成员调整、结题成果变更等各类重大事项的变更。

二、报送所需材料

请各相关二级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按要求整理材料,92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学报编辑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ayxyxbbjb@163.com)。根据上级单位要求,本项目逾期按不合格延期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李妮 苏永浩

联系电话:029-86177506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题报告排版格式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报送清单

 

 

                                          科技处

2025917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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