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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一般专项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05-06   点击数:

 

各学院(部)、研究所、附属医院: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一般专项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1.项目结题:2023年(含)以后立项(研究周期未到项目除外)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一般专项项目。

2.项目清理:2022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一般专项项目,省教育厅将对此类项目进行清理,请二级单位予以重视。

二、结题形式

本次结题及清理工作采取“线上提交”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组织项目管理有关专家集中审核全省高校申请结题项目。将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题并颁发电子证书。(结题平台:http://kygl.sneducloud.com,可用申报时的原账号登录)。

结合预通知工作安排,本次结题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下午4点前

三、项目结题流程

1.登录结题平台,账户及密码与申报时使用的一致,进入“项目结题”板块进行逐条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要求(请按如下顺序):

1)结题报告。

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按照格式要求撰写,内容符合报告模板提纲,字数达到要求。纸质材料中的研究报告须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研究报告完全一致。上传系统时文件名命名为“姓名-项目研究报告”。

2)立项责任书。

扫描盖章版立项责任书正反面以pdf形式上传系统。

3)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为已正式发表,须标注省教育厅项目编号,扫描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高亮标记出目录页上本人的文章,正文页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英文文章须附检索证明,纸质材料中检索证明数量,需与系统中填写的检索收录数量一致;论文以pdf形式单篇上传系统。

成果形式为专利的,一项专利只能统计一个状态。已授权的,只计入授权,不计入申报;已申报,未授权的,只计入申报。严禁将一项专利同时统计到申报和授权数量中。需上传受理、授权证书等支撑材料,所有文档须正确命名以便审核查对。

承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产品的项目,需提供支撑依据,如专利、第三方使用证明、产品实物照片等作为成果支撑材料。

在系统填写结题信息时,研究成果需满足责任书要求,完成人员须与责任书一致。确保成果相关性,所有论文、专利、著作权等须与本项目相关,确保结题资料完整,不漏传、误传支撑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根据2025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一般专项结题清单(附件2)认真梳理本单位到期应结项目,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并在系统完成审核后提交科技处。

    2.即日起到5月9日为本学期集中受理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一般专项结题时间,过期省教育厅不再受理结题,请到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对于清理期限内无法达到结题条件和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琪 李一杨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附件:1.一般专项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2.2025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一般专项结题清单

 

科技处

                                    2025年5月6日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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