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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04-21   点击数:

各学院(部)、研究所、附属医院: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社科联﹝2024﹞154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报送所需材料

1.材料纸质版。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中期检查表,填报完成并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2.材料电子版: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xayxyxbbjb@163.com,文件名为:二级单位+2025一般、青年项目+中期。

3.其他要求: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备案表只能在中期检查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项有关要求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社科联﹝2024﹞154号)要求,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再组织集中的结项评审。立项文件下发5个月后,符合结项条件的,在提交中期检查表后即可提交结项审批书申请结项。

(一)一般项目具体结项要求

(1)结项审批书的评审意见须有不少于5名高级(至少2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签署审核意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①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核心以上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或在省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且标注“****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②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设区市级以上(含)党委政府、省级部门、高端智库等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二)青年项目具体结项要求

结项审批书的评审意见须有不少于3名高级(至少1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签署审核意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①青年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公开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或市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且标注“****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②已经审核通过的硕(博)士论文;

③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级以上(含)部门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三)结项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优秀结项

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通过省社科联主办的《社科要报》等途径,报送省委省政府,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文章的;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和《求是》《新华文摘》等国家级期刊和理论媒体发表或被转摘的;

4.出版著作的;

5.中期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含科普作品)。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16日下午17时前统一将中期检查表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技处邮箱(xayxyxbbjb@163.com)。符合结项条件的,可同时提交中期检查表及结项审批书申请结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李妮 苏永浩

联系电话:029-86177506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中期检查表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备案表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题报告排版格式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

     5.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报送清单

                                                                                                  科技处

2025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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