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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遴选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的通知
作者:李妮   发布时间:2024-09-24   点击数:

各学院(部)、研究所、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凝聚我省社科界高层次人才,构筑创新人才高地,激励社科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群体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陕西特点、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根据《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社科联决定遴选聘请一批特聘研究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以宏观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遴选打造一批我省急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专业化高端智库,围绕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储备性研究,为推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专家须全职在陕西工作,一般应具有高级职 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客观公正、廉洁 自律,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没有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在全省社科界具有一定影响力,主持过重大社科研究任务,具有领军人才才能和优秀团队组织能力,在理论前沿 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大科学研究和区域特色 产业等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成果。

3.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及《求是》杂志等 中央“三报一刊”和《学习时报》《党建》等中央媒体发表过文章的优先聘任。

4.能承担省社科联委托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遴选程序

1.请各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且有特聘意愿的专家,认真填写《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申报表》。

2.各推荐单位按照特聘研究员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将特聘研究员建议人选《申报书》和《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处。

3.省社科联组织评审,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文并颁发聘书。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特聘专家的遴选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把好政治关、质量关,认真做好资格及形式审查。

2.各单位在认真审核汇总后,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份)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3.各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xayxyxbbjb@163.com),并将文件名标注为“××单位特聘研究员申报材料”字样。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李妮 苏永浩

联系电话:029-86177506

科技处

2024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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