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附属医院: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强化基础研究,提升高校原始创新与技术攻关能力,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陕西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塑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立项建设工作。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一)申报数量
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只有1个申报名额,各二级单位限报一个。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立项建设重点支持依托各高校“双一流”建设或培育(高职学校为“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且尚未布局各级实验室的学科。所申报实验室不得与我省高校现有各级各类平台研究方向趋同。
2.申报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立足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面向学科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较高水平、具有明显特色优势。
3.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如主要依托学科为哲学社会科学,则须交叉融合理工农医类学科,且具有扎实实证研究基础。
4.实验室必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的建设条件。
5.实验室必须依托陕西高校建设,拥有独立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将实验室建设列入学科建设规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提供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1.本次申报实行线上填报,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 2024年10月15日(星期四)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后续申报不再受理,
2.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模版可在系统首页“相关下载”一栏获取。
(二)申报程序
1.由实验室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高校审核。
2.所在高校审核申报材料,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省教育厅。
3.通过学校审核的实验室从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由推荐高校报送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确保客观反映实际情况。《申请书》文字表述真实准确,附件材料有力支撑《申请书》填报内容,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遵守学术诚信,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材料存在不实或伪造等情况,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 页纸。
2.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足学科优势特色,认真梳理现有科研平台,加强组织谋划,体现有组织科研,避免盲目申报、重复建设。
3.依托高校要根据学科建设需求和《管理办法》要求择优推荐,拟推荐申报的实验室须在学校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含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核心成员和主要研究方向等方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妥善解决再次公示无异议的实验室方可推荐申报。
4.依托高校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应作出对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的政策和条件保障承诺。
四、报送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须由系统生成(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无需另加封皮,一式7份。
2.因本次申报限额,学校要统一组织评审,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9月27日之前联系成果管理科。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范秀丽 郭丹 电 话:029-86168705
系统技术支持:87669498
西安医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