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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9   点击数:

各学院(部、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和我省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1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及名额分配

(一)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名额分配

我校推荐不超过一项专利。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项目资料纸质版和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注:若走院士推荐途径,除上述材料外,需准备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923日(星期五)1700,请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交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507)。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秀丽、梁飞

联系方式:86168705

 

科技处

2022919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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