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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30   点击数:

各学院(部)、研究所、附属医院:

为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下简称“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工作,根据《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研究所、附属医院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见附件)。

三、请各学院(部)、研究所、附属医院2021年5月20日24时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西安医学院学报编辑部。

科技处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材料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李妮     张佳         联系电话:029-86177506

 

                                                科技处

2021年4月29日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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