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我校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经研究拟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开发/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协助团队及个人开展科研工作:(1)地市级/厅局级(含地市级/厅局级)以上平台或团队;(2)正常研究周期截止时间在2020年12月以后的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资助经费不少于10万;(3)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经个人/团队申请、院系部推荐以及科技处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拟设岗位及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7日,共计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梁飞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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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安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公示
http://kyc.xiyi.edu.cn/wcm.files/upload/CMSkyc/202006/202006230356040.xls